近日,本人代理一起离婚案件。
基本案情为:男女双方于2010年下半年通过网络聊天工具,二人异地网恋认识,认识后不久于次年的3月匆匆办理了婚姻登记。由于婚前缺乏了解,加之异地网恋,感情薄弱,婚姻基础较差,婚后未能建立真正的夫妻感情,经常因为家庭琐事争吵,女方遂带着女儿离家出走多年。本案中,男方已于2015年第一次提起离婚,但法院没有判决离婚。今年7月,男方第二次提起离婚,并要求获得女儿的抚养权。
本律师在开庭前三日,接受女方委托,临危受命。接受委托后,同女方认真、细致的从男女双方、家庭情况,夫妻财产、夫妻债务、小孩抚养等方面了解了案情,并同女方调查收集了相关证据。时间虽然紧迫,但本律师和当事人做了充分准备。庭审中,在原被告双方做完最后陈述后,鉴于我方准备扎实、充分,男方表示愿意接受我方全部意见,同时向法院申请了撤诉。撤诉后,根据案女双方的合意,我为双方起草了离婚协议。出了法院,双方到达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、女儿的抚养权归我的当事人女方。
结语:离婚案件没有输赢,事件的背后,是对男女双方、小孩、及其背后的两个家庭都是一次重大伤害。